洪泽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6 15:07:11
受淮安市洪泽区妇幼保健院的委托,江苏嘉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洪泽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洪泽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代理公司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JH-HZZFCG-CS-2024071
2、项目名称:洪泽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壹拾万元整/年
5、最高限价:壹拾万元整/年
6、采购需求:洪泽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别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由人社部门出具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说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三部分。
三、获取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双休、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费用:400元/份(报名及材料费,售后不退),请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未交纳磋商文件费用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下午14: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9-103号(江苏嘉华开标室)
五、开启
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下午14:00 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9-103号(江苏嘉华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洪泽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北路6号
联系方式: 薛主任 电话:15252358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嘉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9-103号
联系方式: 华工 电话:18852350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工
电 话:18852350018
项目概况
洪泽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代理公司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JH-HZZFCG-CS-2024071
2、项目名称:洪泽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壹拾万元整/年
5、最高限价:壹拾万元整/年
6、采购需求:洪泽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别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由人社部门出具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说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三部分。
三、获取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双休、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费用:400元/份(报名及材料费,售后不退),请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未交纳磋商文件费用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下午14: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9-103号(江苏嘉华开标室)
五、开启
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下午14:00 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9-103号(江苏嘉华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洪泽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北路6号
联系方式: 薛主任 电话:15252358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嘉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洪泽区丽景花园9-103号
联系方式: 华工 电话:18852350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工
电 话:18852350018